2017廣東佛山科學技術學院輔導員招聘公告【招2人】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輔導員(在社區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2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薪酬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應屆畢業生報考要求:
1.應屆畢業生指2017年的畢業生及辦理了兩年暫緩就業的往屆生。
2.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需提供就業推薦表。
3.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視為放棄聘用。
(四)崗位任職條件
1、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全日制碩士以上學位 。
2、年齡要求:碩士要求26周歲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天);博士要求30周歲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天),應屆畢業生不限年齡。
3、其他要求:
(1)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治理論水平,身心健康;
(2)大學期間擔任過二級學院或校級學生干部職務一年以上或在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有輔導員工作經歷;
(3)崗位特別要求:要求男性,入住男生宿舍。
專業名稱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版)》專業要求的,可選擇專業要求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方可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