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清遠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招聘公告【招4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清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清府辦[2012]91號)等規定,因工作需要,清遠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清遠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范圍
(一)清遠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清遠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受理轄區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并調解,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參與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管理崗位4名。(詳見附件1:《清遠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范圍: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社會人員,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1999年9月27日至1981年9月27日出生),1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時間計算截止至2017年9月27日)。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應聘人員須具備《崗位表》規定的條件。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必須本人前往現場報名,不得代報。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職位。
2.報考人員填寫《清遠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提交同底大一寸證件照3張(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和身份證號)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二代身份證、學歷證。
3.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日-27日,每天9:00至-17:30。
報名地點: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清遠市工商局二樓。
聯系電話:0763-3863315 聯系人:譚先生、俞小姐
4.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版)》(見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提交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認定為相近專業后方可報考。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6.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在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另行通知)。
7.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發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內容包括綜合分析能力、公共基礎知識等。
4.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qyhrss.gov.cn/)上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