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塔城市委組織部新興組織黨委遴選公告【招1人】
為進一步加強塔城市委組織部干部隊伍建設,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決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塔城市公開遴選公務員1名、參照公務員1名、全額事業單位干部3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人數
塔城市委組織部新興組織黨(工)委詳見《塔城市委組織部新興組織黨(工)委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遴選范圍
本次遴選面向全市各單位(部門)、鄉(鎮)場、街道中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及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35周歲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
3、正式國家公職人員(不含試用期人員)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身體健康;
7、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試用期未滿的;
(2)履行服務期限未滿的。錄用、招聘時有服務期限規定的按服務期限執行:赴遼培養安置后工作未滿5年的;特崗教師工作未滿3年的;自治區農村中小學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特培生在基層工作未滿5年的;農村雙語幼兒園教師在招聘崗位服務未滿6年的;農牧區高中起點專科層次醫學教育生畢業在鄉鎮衛生院工作未滿8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稱職(合格)以下等次的(含因受處分給予的考核不定等次)的;
(4)近三年內受過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或正在立案接受調查的。
(5)患有嚴重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6)其他不符合調配規定的。
(二)具體職位要求
詳見《塔城市委組織部新興組織黨(工)委2017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確定擬遴選人員、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6日10:00-9月15日20:00。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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