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烈山區事業單位擇優招聘公告【招4人】
為推動大學生村官流動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13】1號)精神,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烈山區大學生村官擇優招聘4名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擇優招聘崗位
烈山經濟開發區招商辦(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
烈山區扶貧辦(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
烈山區石榴博物館(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
烈山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
二、擇優招聘對象和條件
烈山區任滿2個聘期、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或任滿1個聘期、聘期考核為等次并獲得市級以上“大學生村官”表彰的大學生村官。
三、擇優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區擇優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考察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程序
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14日
報名地點:烈山區人社局會議室
報名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大學生村官聘期期滿證書和考核材料原件、復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辦理報名手續并填寫招聘報名表。招聘辦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通過查閱資料和走訪談話的形式,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職業操守、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及村官聘任期間的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結果以及所獲得的榮譽稱號等進行考察核實。
公示: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烈山區擇優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61-4685960 區委組織部
0561-4685605 區人社局
監督電話:0561-4685110 區紀委(監察局)
烈山區政府網址:http://www.lieshan.gov.cn/
原標題:烈山區2017年擇優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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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