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杭州市上城區事業單位統一招聘公告【招57人】
(三)考核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權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
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對象。
考核、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
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體檢工作。體檢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考核、體檢放棄或考核、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后,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杭州.上城”門戶網站(http://www.shangcheng.gov.cn/,信息公開->招聘信息)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571-85225907。
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二)報考上城區人民法院司法后勤服務中心審判助理崗位,入圍面試考生在面試前由上城區法院統一組織打字測試,測試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排名安排人員遞補。
(三)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上城區人力社保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五)公告未盡事宜由杭州市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杭州市上城區部分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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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