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茶陵縣國土資源局招聘臨聘人員16名公告公告【招16人】
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臨聘工作人員(工作崗位為茶陵縣國土資源局機關及下屬鄉鎮國土資源中心所),其中局下屬機構土地測繪隊4名(建議男性)。
一、招聘條件
1、思想品德好,無違法違紀記錄;
2、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3、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4、有較好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較熟練地操作計算機、電子終端(智能平板)等日常辦公軟件;
5、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6、本人戶籍所在地為湖南茶陵。
7.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人員;曾經被司法機關處理過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要求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9日—9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茶陵縣國土資源局4樓人事教育股。(炎帝中路煙草局對面)
3、報名方式(現場):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薄或其它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現場填寫《茶陵縣國土資源局擬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4.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試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包括國土管理相關知識、時事政治知識;面試進行電腦實際操作(主要進行電腦打字測試),同時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
3、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2。筆試結束后,面試按照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在筆試成績中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5.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參照相關規定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應聘者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聘用方式及工資待遇
用人單位將先期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考核合格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合格者須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兩年的勞務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勞務合同。
工資待遇,按局《臨聘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咨詢電話
茶陵縣國土資源局人事教育股:0731-25704912
本公告由茶陵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茶陵縣國土資源局招聘臨聘人員公告
茶陵縣國土資源局
2017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