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陽市實施“河洛英才計劃” 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公告
近年來,洛陽市委、市政府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開展實施了兩批“河洛英才計劃”,初步實現了人才資源配置和產業優化升級的高度匹配,引才效果日益顯現。在此基礎上,決定啟動第三批“河洛英才計劃”,大力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團隊)。
一、引進對象
引進對象主要是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洛陽片區、“565”產業體系建設急需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支持的六大產業是:機器人及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及節能環保、高端石化、現代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及大數據等。
二、支持政策
創新創業人才(團隊)落戶我市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有效合同的,經綜合評估項目預期產值、稅收、就業等經濟社會效益指標,按不同類別層次給予支持,具體標準如下:
(一)給予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可不低于5000萬元的財政資助。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帶頭人)一般為某一領域的開拓人、奠基人,在國際學術技術界享有很高聲望;對某一領域發展有過重大貢獻的科學家;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技術成果為國際先進或填補國內空白,并具有較好產業化開發潛力,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巨大貢獻及引領作用的領軍型人才。
(二)給予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可不低于3000萬元的財政資助。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帶頭人)一般為某一領域造詣較深,對某一領域的發展有過較大貢獻,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或學術影響,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可產業化的科技成果或發明專利,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為業內普遍認可的高層次人才。
(三)給予緊缺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可不低于1000萬元的財政資助。緊缺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帶頭人一般為符合我市“565”產業體系建設急需的、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貢獻的、創新創業型“專才”,特別是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擁有海外創業經驗的青年歸國人才,或符合我市發展需求,擁有良好發展前景,能帶動我市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的歸鄉創新創業人才。
同時,各類人才(團隊)引進后,其核心成員在稅收、出入境、落戶、住房安置、配偶就業、子女入學、醫療、市內旅游等方面享受的政策按照《關于進一步人才工作服務水平的實施方案》中的最優待遇執行。
三、工作流程
主要包括網絡申報、資格審核、技術評估、實地考察、綜合評估、提交上會、兌現政策等流程。計劃于2017年9月20日啟動,周期為半年。具體如下:
(一)組織申報。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登錄洛陽人才工作網(http://www.lyrc.gov.cn)“河洛英才計劃”專區,點擊進入“下載專區”,下載并填報所需的各項資料。申報人通過各縣(市、區)專用郵箱報送電子版材料,由縣(市、區)進行形式審查。申報人收到形式審查通過的通知后,再遞交版申報材料一套至申報單位所屬縣(市、區),材料須與電子材料內容一致。
(二)資格審核。各縣(市、區)就資格條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主要核實申報人的基本情況及申報單位注冊信息、經營狀況、稅收增長、申報項目與本地產業的匹配度等情況,匯總整理后報至市人才辦。市人才辦根據《洛陽市“河洛英才計劃”實施辦法(暫行)》(洛人〔2015〕1號)文件的歸口分工,協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相關責任委局,對申報人才(團隊)的資格進行認定、核實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得進入下一步環節。
(三)技術評估。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申報的人才(團隊)開展前期技術及風險評估,技術評估未通過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實地考察。按照行業分工,由相關責任委局牽頭,組織相關專家及擬落地縣(市、區)工作人員赴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考察。發現申報信息有嚴重失實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綜合評估。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組織申報單位進行現場答辯和綜合評估,形成評估報告。
(六)提交上會。提請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支持對象,并在網站上進行公示。
(七)兌現政策。由當選人才(團隊)與相應落地縣(市、區)簽訂落地協議,兌現相應優惠政策。
四、其他事項
(一)“河洛英才計劃”申報類別分為創業類人才(團隊)和創新類人才(團隊),申報人選擇申報類別中的一項進行申報。
(二)已獲得支持,且項目執行期未滿的人才(團隊)及企業等單位載體,原則上不得申報。
(三)《創新創業計劃書》《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申報表》作為申報評估的重要依據,一經提交不得隨意更改。經后期評估確定支持層次類別后,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但計劃書中人才(團隊)自籌資金、預期經濟社會目標等重要指標不得隨意調整,否則取消支持。
(四)申報人及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完整。
原標題:實施“河洛英才計劃” 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團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