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省審計機關麗江市縣區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人】
(三)考試成績的計算、體檢、考核人選的確定
1、通過筆試直接進入考核、體檢,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在筆試成績并列人員中增加崗位能力測試程序,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00÷150×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
2、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
(四)體檢
由麗江市審計局負責組織到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向麗江市審計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結果即為本人體檢結論。
(五)考核
由麗江市審計局組織開展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麗江市審計局確定是否依次遞補招聘,報云南省審計廳同意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批準后可依次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書面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麗江市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核實時間為三個月)。
(八)審批
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1、從事考試、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2、違反招聘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等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將予以追責和問責。
六、其他事項
1、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2、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本次招聘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結束,之后不再啟動招聘程序。
4、未盡事宜,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規定辦理。
5、本公告由麗江市審計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麗江市審計局 0888—5122465
監督電話:麗江市第六紀工委 0888--5100696
原標題:云南省審計機關麗江市部分縣區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麗江市審計局
2017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