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鄆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9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和《關于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菏人發〔2007〕39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現將2017年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招聘計劃:39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招聘崗位,經縣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在本次招聘崗位中調整或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認定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日9:00-9月27日17:00
查詢時間:2017年9月25日14:30-9月28日17:00
報名網址: http://www.cnyc.gov.cn/(鄆城縣人民政府網站)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7: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及時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9月26日9:00-9月29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標志是“信息審核通過!”),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鄆城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網上繳費須通過工商銀行或建設銀行支付,應聘人員繳費后要立即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繳費情況(繳費考生的繳費狀態標志是 “交費!報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網上銀行繳費但從報名網站查詢的繳費狀態仍為“未繳費”的,考生應在9月29日17:00前及時與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聯系(電話:0530-6522709)。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繳費后,下載打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請妥善保存,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10月26日9:00-10月28日9:0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
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須于2017年9月27日 (9:00-11:30, 14:30-17:00)到鄆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管理科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聘人員可憑家庭所在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家庭所在地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或原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免收筆試考務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