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員工公告【招15人】
因工作需要,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派遣員工,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 服從組織分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 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 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 1987年9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 1982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計劃數
1.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7年洞頭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派遣員工崗位一覽表》(附件1);
2. 同一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由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會同用工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 報名時間
2017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報名地點
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大廳(洞頭區北岙街道人民路16號二樓),報名聯系人:蔡蓓蓓,聯系電話:63470979。
3. 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提供《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員工報名表》(附件2)、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
報考溫州市洞頭區財政局“協稅員”(崗位代碼0401)和溫州市洞頭區機關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財務核算員”(崗位代碼0501)需提供勞動合同及財會工作經歷證明。
(2)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3)本公司現派遣(含項目外包員工)到各用工單位的員工不予報名。
(4)2016年9月27日后,曾被我公司辭退的人員,不予報名。
(5)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試形式、內容及時間地點
1. 溫州市洞頭區道路運輸管理局“稽查協管員”(崗位代碼0701)和“文員”(崗位代碼0702)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形式,筆試考《綜合應用能力》一門,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先筆試后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入圍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 溫州市洞頭區環境監測站“環境監測員”(崗位代碼0901)崗位,考試采取實驗室基本操作技能測試的方式。
3.其他崗位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 同一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15的,可以選擇采取筆試的方式,具體由用人單位會同用工單位決定;如果采取筆試的方式,根據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錄取。筆試按百分制計分,考《綜合應用能力》。
5.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按通知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五、確定入圍人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
六、體檢與考察
1. 體檢工作由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統一組織實施。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2. 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宜聘用”的、體檢或考察自愿放棄的,其空缺崗位在報考該崗位合格分數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3. 體檢與考察標準、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4. 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洞頭人才公共服務網公布。
七、公示、聘用
1. 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洞頭人才公共服務網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 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收到辦理聘用手續通知,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根據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已經辦理聘用手續的,不再遞補。
八、同分處理
入圍人員總分最后一名同分的,如用工單位有明確優先項目,按用工單位標準執行,其他按學歷高低次序優先選擇,學歷相同的,由招聘單位加試選擇。
九、待遇及有關規定
1.被聘用的人員實行勞務派遣,與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
2.被聘用的人員工資待遇按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機關事業單位派遣員工工資薪酬規定執行。
十、注意事項
1.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2.高級技工和技師學院的畢業生,并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其學歷視為與大學專科同等。該類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專業要求,學歷要求為大專的職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4.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十一、本《公告》由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原標題: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一期公開招聘派遣員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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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洞頭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派遣員工崗位一覽表.xls
2. 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派遣員工專業資格審查辦法.docx
3. 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員工報名表.docx
溫州市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