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思茅區人民醫院招聘急需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10人】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云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182號)《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37號)《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普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24號)的有關規定,經思茅區人民政府、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決定面向全省公開招聘急需專業技術人員10名。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思茅區人民醫院為思茅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所屬的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是集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教學、科研為一體的非營利性二級甲等綜合醫院,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單位。
二、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崗位數內,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三、招聘崗位
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17年普洱市思茅區人民醫院公開招聘急需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簡章》(附件1)。
四、招聘對象、范圍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1.國家承認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應科室高級職稱專業者,其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云南省醫療衛生機構中,現從事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含已聘用的編內人員、編外人員及未就業畢業生),須從事臨床一線工作,持有招聘專業的執業醫師資格證,并在相應科室工作滿兩年及以上;
4.持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進修證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戶籍不限。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聘用事業單位見習期的,或與新聘用單位簽訂服務年限未滿的;
5.在普洱市轄區內鄉(鎮)衛生醫療機構工作未滿5年的;
6.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7.受處分或被開除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件材料代為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9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地點:思茅區人民醫院人事科(思茅區振興北路8號)
聯系電話:0879—2836065
(二)資格審查
1.考生報名時需攜帶畢業證、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職稱證)、身份證、進修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病歷復印件1份(需由所在單位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查及個人經歷、業績審核貫穿于招考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招考資格。
2.在職在編人員報名時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普洱市轄區外的在職在編的人員報名,須承諾在考核時能夠提供檔案進行審核方可報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報名未通過;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招聘資格。
3.招考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須達1:3方能開考,如果達不到1:3比例的,按程序報經批準可以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