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青海西寧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人】
九、其他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包括試用期)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并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在9月26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9月26日之后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報考湟中縣藏醫院藏藥師、藏醫醫師崗位的考生,符合“臨聘人員”和“同工同酬人員”者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省內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崗的“臨聘人員”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全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暫停招聘醫務工作人員的通知》前全省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其中省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崗的臨時聘用人員限定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和規范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監管工作的意見》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以及上述文件下發后,由省人社廳或各市州政府審核同意后招聘的醫院臨聘人員;醫改期間實行“同工同酬人員”是指全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期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列入改革范圍的公立醫院中通過競聘上崗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編人員。以上“臨聘人員”和“同工同酬人員”報名前還一直在崗(中間無間斷),否則不能按“臨聘人員”和“同工同酬人員” 報名。
報考醫師崗位未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須具備參加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四)加分條件
1.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我省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三支一扶”、 “特崗教師”以及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僅限鄉及以下、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等基層項目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以上人員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教育和衛生見習崗人員是指:根據《關于<青海省教師見習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師〔2010〕37號)和《關于印發青海省2010年鄉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醫務人員見習崗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青衛人〔2010〕53號)文件規定,由市州組織招聘的在鄉及以下、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見習崗位人員。 屬于見習崗計劃的考生,由所在單位(或衛生院)出具證明,并到當地縣級教育局(或衛生局)和人社局審核,再到所屬市州教育(或衛生)主管部門審核。必要時還要提供各市州招聘分配的相關文件。
2.報考湟中縣藏醫院藏藥學、藏醫學、湟源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佛教協會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
(五)遞補處理。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只遞補一次。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六)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要求。專業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招聘崗位中所需專業是指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的所需專業。進入面試后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符合報名條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學習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不能畢業的考生,不能報考。
(七)有關時間年限等的認定。一是符合我省、大通縣、湟中縣、湟源縣戶籍條件考生,落戶時間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1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參加我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育和衛生行業大學生見習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從選派之日起計算,截止到2017年 9月26日。四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9月20日。
(八)招聘資格條件中設置的各類優先條件(如:同等條件下具備演唱能力、創作能力、音樂實踐技能和教學能力者優先,等等),不是報考該崗位的必備條件,不具備優先條件的考生也可報考;優先條件只在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作為優先聘用的依據。
(九)報名期間,每天公布報名統計情況。在報名后幾天,很有可能會出現報名人數驟增,導致網絡擁堵造成無法報名,待審人數較多無法按時審核,以及審核不通過而無法改報其他崗位及繳費等情況發生,因此,請考生盡量提前報名及繳費工作,以免影響您的正常報名。
(十)公開招聘期間,考生應當隨時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及時了解招聘全過程的有關通知要求。
(十一)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城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971—6108702
城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971—5507185
城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971—8248659
城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971—8175107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