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余杭區南苑街道資產經營中心招聘臨時人員公告【招1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財務人員一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共招聘1人。具體是(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條件
1、余杭區戶籍;
2、擁護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遵紀守法,思想進步,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備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身體條件,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5、具有會計、出納工作經驗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優先錄取
三、招聘辦法、程序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09月19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南苑街道辦事處403辦公室(時代廣場煙草大樓4樓)。咨詢電話:86232329。
3、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須隨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專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資格審查:開展資格審查,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面試
1、筆試。主要內容:會計學、行政管理、文秘等知識。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從到低分的標準,按1:2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到低分的標準,按1∶1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按1∶1確定考察對象。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政審)和錄用的,在進入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公示、錄用
經體檢、考察(政審)合格后,確定錄用對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街道和余杭區門戶網站公示5天。公示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報到手續。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對逾期不能報到或發現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若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1:3開考比例的,該職位不予開考。
2、錄用后的工作人員與南苑街道資產經營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3、工資福利(含“五險一金”)待遇參照南工委(2015)3號文件規定發放。
原標題:南苑街道資產經營中心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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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街道資產營中心
2017年09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