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紅河州事業單位定向招聘75名大學生村官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大學生村官流動政策,加強基層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樹立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使用干部的工作導向,根據《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云辦通〔2016〕66號)、《關于印發〈云南省2016年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流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組發〔2016〕20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79號)要求,經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研究,決定組織實施紅河州2017年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14年以前(含2014年)全省統一選聘、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紅河州在崗大學生村官。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素養,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崗位所需要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
(二)任職期間,因重大過失,被縣級及以上部門點名通報批評的。
(三)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
(四)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六) 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計劃和崗位
全州招聘75人,具體崗位信息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綜合考核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符合條件大學生村官到服務地所在縣市委組織部報名。
4.報名要求:有報考意愿的大學生村官報名時須提供《云南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推薦表》(附件2),《推薦表》由鄉鎮(街道)黨(工)委和縣(市)黨委組織部審核蓋章。凡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均應報名參加定向招聘,對不愿參加定向招聘的大學生村官,要簽訂自愿放棄定向招聘資格承諾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