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上杭縣步云鄉人民政府河長辦非編招聘條件調整公告
《上杭縣步云鄉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的公告》發布后,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步云鄉政府公開招聘河長辦工作人員條件的應聘人員只有1人,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招聘崗位的工作實際,經研究,對招聘條件中第5條“持有機動車E證”調整為“持有機動車E證,以及報名人員書面在競聘上崗后3個月內取得機動車E證,如未在3個月內取得E證,將予以解聘”,其他招聘條件及待遇不變。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原標題:關于調整步云鄉人民政府公開招聘河長辦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條件的公告
上杭縣步云鄉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