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安康市環保局遴選公告【招1人】
為加強環境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決定為市南水北調環境應急處置中心公開遴選1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市南水北調環境應急處置中心工作人員1名。詳見《遴選計劃表》。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全省環保系統在編在崗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敬業精神;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行為;
3、適應遴選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應用化學、分析化學專業,從事環境監測工作1年以上工作經歷,具有水、氣等監測上崗證優先;
5、遴選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2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近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情況人員;
3.未經本單位同意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本單位工作未滿規定的服務年限或對流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遴選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遴選方式和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開遴選(選調)公告、職位、資格條件及組織實施方式、程序、相關要求等事項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ak.gov.cn)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由市環保局負責組織,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用。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須有原單位審查意見,見附件)。
1、有關要求:報名表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不接受由他人代為報名等情況。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因報考人員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影響考試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截止時間為9月30日中午12:00。
3、報名地點。安康市環境保護局政辦科(安康市政府行政中心19層1911辦公室),聯系電話:3283215。
4、領取準考證。準考證統一由市環保局印制,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領取,未按時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領取時間:9月30日15:00-18:00。領取地點:安康市環境保護局政辦科(安康市政府行政中心19層1911辦公室)。
(三)考試
考試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由市環保局組織實施。
1.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實際問題處理能力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未參加面試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察
按照遴選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遴選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后如出現并列,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為進入體檢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時,均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均合格時,通過考察確定最終正式遴選人員。
1.體檢。體檢由市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參加體檢的人員按照公告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可向體檢組織單位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組織單位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選資格。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職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體檢費按醫院體檢收費標準,由參加體檢的考生繳納。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環保局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組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遴選。考察開始前,出現考察對象放棄考察等情形,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辦理手續和任職
1.公示。市環保局考察結束后統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的考生,如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遴選的人員,辦理調動等有關手續。
3.任職。遴選單位應當在人員報到后的1個月內依據遴選職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明確遴選人員的職務。
四、有關要求
遴選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嚴格按規定程序和辦法組織實施。所有參與遴選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要嚴格落實有關回避規定,對遴選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泄密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注:本公告未盡事項由市環保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安康市環保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安康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9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年2月份河南事業單位選調、公務員遴選公告信息匯總
- 2025年安陽林州市部分市直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公示
- 梓潼縣取消2025年上半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部分崗位考調計劃的公告
- 2025年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級機關、部分地(州、市)級機關聯動開展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 2024年安陽湯陰縣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 2025貴州納雍縣考調城區小學教師36人方案
- 宜賓市民政局關于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面試公告
- 中共江安縣委組織部 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江安縣2024年度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流動人員的公示(第一批)
- 南充市水務局關于直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2024年度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擬調人員的公示
- 2025新疆區級機關、部分地(州、市)級機關聯動開展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283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