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8人】
為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選拔適崗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共36 家,計劃招聘38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海陵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4日至1999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招聘對象為: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海陵區村(社區)任職的省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2.下列人員不得應聘: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海陵區委組織部、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以下簡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專業技能加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八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區組織人社部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海陵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專業參考目錄、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等內容均在上述指定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號,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市場)。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者除提供考生的報名材料和委托函外,還需提供代報者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時,考生填寫《泰州市海陵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1份(可自行下載打印,詳見附件2),提交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報名費),同時根據所報考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3)省選聘大學生村官須提供中共泰州市海陵區委組織部出具的相關證明;
(4)報考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證明或用工合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15日;
(5)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根據自身條件以及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泰州市海陵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自行選擇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經審查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領取《領取準考證通知單》。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考生報考時,須符合《崗位簡介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執行《泰州市海陵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區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區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現場及“中國•海陵網”上發布《專業添加目錄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14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未同意或區組織人社部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和現場公布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組織人社部門報市公開招聘綜合主管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將在“中國•海陵網”公告。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報考人員,由區組織人社部門通知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14:00~17:30),地點: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號,北三樓西公務員管理科)。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憑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領取準考證通知單》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須同時提供考生和代領人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及報名費收據。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