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告【招67人】(已更改)
因社區建設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67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職數
本次11個鎮街共招聘67名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分A、B兩類職位:
1、職位A共46名,面向社會招聘;
2、職位B共21名,面向目前在職的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聘用人員招聘(不含第三方勞務公司派駐的工作人員)。
街道名稱 | 招聘人數 | 職位A | 職位B |
---|---|---|---|
黃埔街 | 1 | 1 | |
紅山街 | 2 | 1 | 1 |
大沙街 | 2 | 2 | |
文沖街 | 5 | 3 | 2 |
南崗街 | 2 | 1 | 1 |
荔聯街 | 7 | 3 | 4 |
長洲街 | 3 | 3 | |
蘿崗街 | 15 | 15 | |
東區街 | 18 | 10 | 8 |
聯和街 | 10 | 6 | 4 |
九龍鎮 | 1 | 1 | |
穗東街(新增) | 1 | 1 | |
合計 | 67 | 46 | 21 |
每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的相應減少招聘名額。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廣州市戶籍;
3、年齡須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不含2018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5、身體健康;
6、符合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正被司法機關或紀檢部門立案偵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二)具體職位要求
1、隨軍家屬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2、報考職位B的人員,目前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工作,且滿1年以上(2016年9月28日前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工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