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西安市企事業單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招249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西安市《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打造“一帶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市字〔2017〕47號),根據《中共西安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西安市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暫行辦法》(市人才發〔2015〕2號)等文件精神,經征集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確定為我市事業單位和企業面向全國招聘249名博士研究生(招聘崗位表詳見附件1)。熱忱歡迎符合條件的有識之士來西安市建功立業,大展宏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獲得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須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
(四)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崗位有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五)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身體條件和所需其他條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與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招聘具體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三、服務期限及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5年以上,并按照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5年內享受如下待遇:
(一)不實行試用期,簽訂聘用合同后享受轉正定級工資待遇,5年工作期內,每人每年增發1個月工資。
(二)從到崗工作開始,5年工作期內,由各級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每人每年補助安家費2萬元,5年共10萬元,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夫妻兩地分居的,可結合本人意愿,由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協助,按照有關政策解決配偶的工作問題,未成年子女戶口可隨遷入西安市,子女入學入托按照相關政策優先予以解決,就近安排。
(四)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可不受單位崗位和名額限制,優先予以評定和聘用。
(五)享受所在單位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的相應優惠政策。
四、其他
(一)招聘中相關事宜,請咨詢各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二)政策咨詢由中共西安市委人才辦、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29-86780606;029-86786870
原標題:2017年西安市企事業單位關于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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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組織部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