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業單位:2014年云南臨滄市事業單位招聘757人公告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9月15日以前辦理完成審批聘用有關手續。聘用工作結束后,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有關要求
(一)根據《云南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2007〕9號)文件精神,各事業單位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可以免筆試進行招聘;對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本科學歷以下崗位的免筆試,筆試成績按報考其崗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的平均分計算。
(二)用人單位要規范制定《招聘簡章》。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簡介;擬補充崗位名稱及人數;崗位職責簡要說明及待遇;擬招聘人員學歷、專業等有關資格條件。市級各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經主管部門審核,于6月21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在統一報名時公布。縣(自治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招聘簡章》由各縣(自治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負責審核后統一報名時公布。
(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要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要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相關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罰。
附件:1.臨滄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大綱
2.臨滄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xls
3. 臨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2014年修訂)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4年6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