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選聘常設崗位人員公告【招1人】
為加強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1名,具體崗位詳見《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9月30日后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六)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2年9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現役軍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1.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時間: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3.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強路3006號福田文化館·戲劇主題館702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蔡小姐,0755-82899359)。
(二)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按照選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要求,審查應聘人提供的材料,合格者現場發放《考核通知書》。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身份證、戶籍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5.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6.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已婚已育者應當提供。該證明在資格初審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 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原件,見附件3。未婚或已婚未育者應當提供);
8.業績、獲獎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得進入考試。另外,資格審查只是對應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深圳市福田區人事主管部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三)注意事項
1.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認定或評審但至報名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2. 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三、考核
(一)考核時間及地點: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另行通知。
(二)考核組織:考核由深圳市福田區公共文化體育發展中心具體組織。考生憑《考核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以上皆為原件,二者缺一不可)直接參加考核。
(三)成績公布:在考生考核后現場公布考核成績。
(四)確定體檢人選:考核結束后,各崗位依考生考核成績高低順序并按擬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福田政府在線-招考專欄(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