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平遙縣招聘政府購買文化工作者服務崗位人員公告【招48人】
為滿足我縣文化工作的需要,挖掘文化人才資源,積極推進公益文化事業的發展,根據平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遙縣政府購買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平政辦發〔2017〕52號)文件精神,經批準決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招聘48名文化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向勞務派遣機構購買服務性崗位的方式實施,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未有刑事、治安、行政處罰記錄。
2、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服從工作安排,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3、熱愛文化事業,有一定的文藝特長和組織活動的能力。
4、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水平強,綜合素質高。
5、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7年10月10日后出生,鄉鎮(街道辦)文化站放寬至35周歲(1982年10月10日后出生。)
6、身體健康,符合《晉中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體檢標準》。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委托晉中聯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一)時間安排
1、2017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下午六點前到平遙古陶一中報名。
2、2017年10月13日應聘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3、2017年10月15日組織筆試。(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2017年10月18日前在平遙政府網公示筆試成績。
(二)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符合條件者請自行從平遙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電腦打印,手工填寫無效(注:必須用網上下載表格,自己制作無效)。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一份、學信網學籍學歷認定表一份、近期二寸紅底照片三張、《平遙縣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招聘文化工作者報名表》三份。報名時還需交《報名信息表》電子版一份。
2、報名時每名考生限報一個類別,所有事宜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辦。
3、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當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并符合所報職位要求的條件。凡不如實填寫、填寫信息與所報崗位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報名考試費:100元/人。
(三)考試
筆試內容:一門(含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能力傾向測試各占75分,總分150分)。考生參考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黑色碳素筆。
(四)體檢
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各專業體檢人選。如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按報名先后順序決定取舍,鄉鎮(街道辦)文化站聘用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挑選上崗鄉鎮,〔報考鄉鎮(街道辦)文化站人員須先挑選鄉鎮后再行體檢〕。確定體檢人選自行到平遙縣人民醫院、平遙縣中醫院,參照《晉中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時,按本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成績相同時,按報名先后順序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日。(鄉鎮(街道辦)文化站聘用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挑選鄉鎮,如有棄權出現名額空缺時,按本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晉中聯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被聘用單位,勞動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不勝任者予以辭退。
合同期內由縣人社局、財政局、文化局和晉中聯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每年定期對聘用人員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和工作紀律等情況進行考核,對于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的,取消聘用關系。
合同期滿,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月工資按平遙縣2016年最低工資標準(暫為1420元)計發,并按《社會保險條例》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山西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個人應繳部分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監督檢查
命題、筆試、體檢等環節由晉中聯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組織,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和縣文化局聯合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
咨詢電話:0354-2026111 18306860088
監督電話:0354-5868013(縣文化局)
0354-5868155(縣人社局)
0354-5624479(縣財政局)
原標題:平遙縣招聘政府購買文化工作者服務崗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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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中聯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