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中醫藥大學招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我校擬以人才派遣方式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不占編制。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要求
1.應聘人員應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并具有一定的業務能力。
2.應聘人員應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勝任崗位工作。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見附件
三、報名辦法
1.應聘者填寫《福建中醫藥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由本人簽字并貼一寸正面免冠彩照后,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校人事處辦理報名手續。應聘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3.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邱陽路1號福建中醫藥大學明德樓206室人事處辦公室,(乘55、95路公交車到福建中醫藥大學旗山校區站下車)。
4.聯系電話:0591-22861107。
5.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四、考試考核辦法
1.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確定擬聘人選。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根據綜合成績(面試合格分為70分)從高到低按1:1確定擬聘人選。
2.成立考試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應聘人員的考試考核工作,紀委監察部門對筆試、面試考核過程予以監督。紀委監審處電話:22861314。
3.考試考核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請查詢福建中醫藥大學人才招聘網站)。
4.擬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安排的體檢,視同放棄資格。
五、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要求的擬聘人選在我校門戶網站招聘信息欄公示7個工作日。
六、相關待遇
1.擬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人才派遣,與福州海峽人才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期2年,派遣至相應崗位工作。
2.聘用期內的工資、福利等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福建省以及福建中醫藥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原標題:2017年福建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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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醫藥大學人事處
2017年9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