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歙縣衛計委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5%與面試成績占45%合成確定后在歙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縣衛計委網上公布。縣人社局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如考生最終成績相同的,按面試、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方式進行)。
八、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衛計委負責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縣衛計委網站公示7天。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名單、《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組織審批表》(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填寫《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調動報批表》),報送縣人社局辦理有關聘用審批手續。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 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縣衛計委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及考務電話:0559-6513244(縣人社局事業股)
0559-6522667(縣衛計委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0559-6522659(縣衛計委紀檢室)
上述咨詢服務、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原標題:2017年下半年歙縣衛計委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歙縣衛生計生委員會
2017年9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