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歙縣衛計委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1人】
為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歙縣衛計委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7年度下半年歙縣衛計委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2017年度下半年歙縣衛計委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名(詳見附件),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2017年9月30日起同時在歙縣政務信息網( http://www.ahshx.gov.cn/index.html)、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信息公開網站(http://zw.huangshan.gov.cn/IndexCDept/Default.aspx?Category=6&UnitCode=JE012),歙縣衛計委網站(http://zw.huangshan.gov.cn/IndexCDept/Default.aspx?Category=6&UnitCode=JE023)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其中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中專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本縣在編工作人員;
(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四)現役軍人;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的,以及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人員;
(八)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共5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報名地點在縣衛計委辦公室(聯系電話0559-6522667),逾期不再補報。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將取消聘用資格)。縣外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報考人員須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如實填寫《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繳納。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注:60057、60058、60059、60060、60062 、60064崗位放寬至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須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方可開考。
五、統一筆試
統一筆試由縣人社局、縣衛計委共同組織實施。
(一)筆試科目、內容
筆試為所報職位的《專業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各崗位考試科目詳見附后崗位計劃表)。
《專業知識》主要內容:各招聘崗位應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政治(含2017年1-9月重要時政)、經濟、法律、文學、自然、科技、省情市情等常識。總分10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