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海安縣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2名,派遣到海安縣司法局從事社區矯正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
崗位01 海安縣司法局高新區司法所 司法社工 1名
崗位02 海安縣司法局白甸司法所 司法社工 1名
二、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報酬:2408元/月(以后隨我縣相關文件作相應調整);按國家規定繳納五項社會保險。
三、報名
(一)報名對象
根據《關于做好2013年開發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重點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通人社發[2013]9號)文件要求,報名對象為2011年之后(含2011年)畢業未就業的海安縣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且具備下列情形之一:(1)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2)特困職工家庭的;(3)城鄉零就業家庭的;(4)低保邊緣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家庭的;(5)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及以上的;(6)人社部門認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家庭的。
(二)報名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
4.專業要求:不限;
5.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推薦表)。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市場(縣城長江東路10號東一樓大廳);
資格審核:縣司法局負責資格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資格復審。
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