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海安縣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招聘公告【招22人】
7.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須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考人數直至取消招考計劃。
1. 崗位01、03—13
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見附件,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
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并列考生全部參加面試。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
加分:崗位01、10設加分項。在市、省、刊物上公開發表的文章在綜合成績中每篇分別加1、2、3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成績計算:
崗位01 、1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分
崗位03—09,11—13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崗位02
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
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包括文字錄入及普通話水平測試(各占50%)。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5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員。若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并列考生全部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不足1∶5比例的,按實確定。
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根據“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3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并列考生全部參加面試。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
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3.崗位14、15
面試:崗位14面試內容為播音主持和才藝展示(其中播音主持80%,才藝展示20%),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
崗位15面試內容為攝像和寫稿(其中攝像50%,寫稿50%),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
筆試:崗位14、15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及寫作(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占50%,寫作占50%)。招考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參加筆試人員收取筆試費100元。
成績計算:
崗位14、15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