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綜合中心遴選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3人】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綜合中心系區法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更好地選拔人才,根據相關規定,區法院面向全區公開遴選九級以下管理及專業技術崗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的職位和職位說明
(一)綜合中心管理崗位九級職員1名,主要任務是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綜合中心的內勤、宣傳調研等相關工作。
(二)綜合中心專業技術崗位財務人員2名,主要任務是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完成區法院的財務工作。
二、遴選范圍
截止報名時,在編、在職(崗)的廣州市越秀區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管理及專技崗位工作人員。通過公開遴選調入事業單位后,需按新單位崗位及職務執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
三、遴選條件
(二)遴選條件
1. 具有履行工作職責所必須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奮敬業、吃苦耐勞。
2. 管理崗位九級職員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有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在市級以上刊物上公開發表過論文或調研文章的優先。
3. 專技崗位財務人員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財務會計類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熟練掌握財務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財務法規、制度。
4. 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等次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5. 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助理會計師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會計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
在 “越秀區信息網”(http://www.yuexiu.gov.cn)發布公告,并通過“OA”系統將方案發至全區各單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