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雷山縣中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向社會購買服務崗位人員招聘公告【招300人】
九、考察
(一)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參照招聘(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政審有關規定進行。
(二)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相應空缺崗位根據有效綜合成績排名及報考志愿調劑情況從高到低予以遞補。
十、公示
(一)招聘結果經面試(備案編制)、筆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按照各類別崗位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招考崗位(如出現考生自行放棄崗位資格的,則向下順延遞補),具體招考崗位詳見《雷山縣2017年中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公開招聘社會購買服務崗位一覽表》。同時在雷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相關崗位出現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報考鄉鎮從高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入職,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并與聘任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
(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文件,試用期為一年,備案編制崗位人員要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合格者方可入職。試用期內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業技能測試和年度考核評定,結果作為是否繼續聘用的重要依據。
(三)函授學歷考生,在上崗半年內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專任教師崗位,在試用期期間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按有關規定進行勞動合同管理,聘用期為3年。聘用期滿,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求情況和被聘任者在聘期中的年度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聘任合同。聘用人員除參加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被錄用外,3年內不得提出辭職。如因特殊原因,經用人單位同意后,按雙方簽定合同約定處理。
十二、待遇
(一)備案編制管理人員在職稱評定、職稱晉升、崗位聘用、進修培訓、學術地位、酬薪待遇等方面與本單位編制內人員同等對待,其薪酬待遇調整按事業單位酬薪制度改革有關政策執行;備案制管理的人員按照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在聘用期內由聘用單位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規定職業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其工資經費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二)保衛、食堂炊事、保育、保潔等勤務性崗位聘用人員,參照現行公益性崗位人員標準執行。
十三、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雷山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并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貴州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做好公開招聘工作,強化意識、嚴格工作程序、規范考試操作、明確工作職責和人員職責、規范組織考試。
(二)雷山縣監察局、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全程參與指導和監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考試考務規則,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的命題、考試、體檢等職責及辦理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關系或可能影響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工作人員作出行政或紀律處分。
十四、未盡事宜,解釋權屬雷山縣教育和科技局。
聯系電話:0855-33334370或0855-3222296(雷山縣教育和科技局)
監督電話:0855-3331010(雷山縣監察局)
0855-3336770(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原標題:雷山縣2017年中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公開招聘向社會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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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雷山縣中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招聘向社會購買服務崗位數額及條件一覽表
2.雷山縣中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招聘向社會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
3.2017年雷山縣中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招聘向社會購買服務崗位配置一覽表
4.2017年雷山縣中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招聘向社會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考專業清單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