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濱海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8人】
三、招聘辦法
(一)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崗位需要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不限的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寫作。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暫定2017年11月4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成績將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三)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
1、筆試閱卷結束后,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卷面總分的50%,具體合格分數線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研究確定。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有放棄面試的,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面試卷面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
四、聘用
1、體檢。在筆試和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參加體檢;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標準執行)。因個人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前)。
體檢、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
3、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4、聘用。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2017屆畢業生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五、招聘工作監督
縣紀委第八派駐紀檢組對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8。
六、本公告由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濱海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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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濱海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17年濱海縣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濱海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0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