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社旗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縣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對人才需求的實際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2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通過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名額
2017年我縣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32名,事業編制,財政全額供給。具體招聘單位和人數見附件(社旗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設置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服從組織分配,遵守單位工作紀律;
4、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要求;
5、報考鄉鎮不限專業職位的報考人員戶籍限南陽籍;
6、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和其它條件。
(二)學歷、專業條件
1、要求普通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體學歷、專業條件見附件(社旗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設置表)。
2、專業參照《2017年國家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類別》,具體見附件(社旗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設置表)。
(三)年齡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受黨政紀處間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6、已被行政事業單位正式招錄聘用、參加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程序與方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社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由社旗縣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公告張貼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數額、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二)報名的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
2、報名地點及方式。報名地點為社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服務中心(紅旗路與西環路交叉口西北角)。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時進行現場照相和信息采集,并填寫《社旗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如非本人填寫,取消招聘資格。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多報者無效。
3、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南陽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南陽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從我市入伍和入學前戶籍在南陽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10分。
上述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加分證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大學生村干部須提供本人服務地所在市、縣兩級組織部大學生村干部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的證明原件(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專業及畢業時間、身份證號碼、服務地、服務時間、目前是否在崗), 其余三類服務項目考生須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記表、退役證書和畢業證書。
3、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在社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布。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一旦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與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收費標準。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考務費為每人3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報名免考務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