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公益性崗位招聘20人公告
林甸縣2014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依據《黑龍江省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黑人社發[2011]108號)文件,根據工作需要,經請示省人社廳批準,部分空缺公益性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戶籍在林甸縣行政區域內,離校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2011年至2013年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招聘人數
全縣20人。(具體崗位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2、自愿從事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業,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愿意扎根基層;
3、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4、身體健康。
四、招聘方式及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用原則,采取統一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8日止,在縣政府網站,人社局網站和公告欄發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報名一律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林甸縣人社局服務大廳;
4、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須提供提交《林甸縣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報名審核登記表》、本人身份證及戶口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照5張;
5、報名審核:考生按崗位報名,采取二級審查,即就業局初審,人社局就業促進股復核;
6、報名咨詢電話:3312668,3320236,3322635,15645901688。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要求:各崗位擬招人數與報名人數需達到1:3,否則縮減或取消相應崗位。
3、考試形式:筆試,按照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4、考試內容: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時事政治》;
5、成績公示:考試結束后,在林甸縣人社局公示欄及網站對考生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錄取
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考試成績,按報考崗位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若出現成績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高低錄取。如有放棄者,在相應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五)簽約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及網站公示7天。公示結束無異議,經培訓合格后,由聘用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
六、人員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誰用人、誰管理、誰負責”的管理原則,由用人單位直接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確定具體崗位職責,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對其上崗情況進行考核,作為工資發放和繳納社會保險的重要依據。
用人單位從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其簽訂不超過3年的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并報就業部門備案。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在合同執行期間,被聘用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工作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相關待遇
高校畢業生被聘用上崗后,工資待遇按我省“彩虹工程”安置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不含個人應繳納部分),所需資金在省下撥的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林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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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