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寧縣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70人】
(四)體檢
1.按照各招聘職位的招聘計劃數1:1比例,在參加考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人社部〔2012〕65號文件規定執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體檢的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由本人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可就不合格項目進行一次復檢,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有未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按同一職位綜合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不者,自然核減招聘計劃數。
(五)資格復審和考核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政審考核標準》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
如有資格復審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復審和考核資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不予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復審考核情況確定各職位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發布公告的范圍內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紀律要求
1.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增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本次招聘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和考核、報到等,均視為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3.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4.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禁考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有聘用后放棄者,并對聘用后放棄的人員,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新寧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參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6.本次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對違反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本次公開招聘監督舉報投訴電話:
0739-4822345(縣人社局)
0739-4822377(縣衛計局)
0739-4826977(縣衛計局紀檢監察室)
五、其他事項
1.本公告由縣人社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2.考務咨詢電話:
0739-4822345(縣人社局)
0739-4836425(縣衛計局)
原標題:2017年新寧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點擊下載>>>1-2.zip
1.《2017年新寧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及職位條件表(縣直醫療衛生單位)》
2.《2017年新寧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計劃及職位條件表(鄉鎮衛生院)》
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新寧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10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