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南縣行政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29人】
2、考察
按照不高于選調職位計劃1:2的比例、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縣外考生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社局以及選調單位共同進行實地考察,縣內考生由各選調單位實地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在現單位的表現情況,有無違紀違規記錄、專業特長、獲得的榮譽等。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低于70分的不列為試用對象。
(三)公示和調入。按照選調職位計劃1:1的比例、考生綜合分數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四)遞補
在考察環節出現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者考察量化評分低于70分的,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進入公示環節后不再遞補。
三、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人員符合《南縣人才引進激勵辦法(試行)》(附件4)相關條件的,可享受該辦法規定的有關優惠待遇。享受優惠待遇的選調人員在選調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二)為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擬選調人員,視其情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次選調工作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監督。
監督單位及電話:
中共南縣縣委組織部:
0737-5221411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737-5232555(紀檢監察室)
0737-5221177(公務員管理股、事業人員管理股)
南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0737-5227758
原標題:2017年南縣行政事業單位面向全市第二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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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縣縣委組織部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南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