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寧波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招18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研究人員1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地處中國商業名城、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浙江省寧波市,是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在百年辦學歷史中形成了“傳承寧波商幫精神,培育現代商幫人才”的辦學特色,被譽為“寧波商幫文化的搖籃”。現為“全國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和“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單位”。占地面積551畝,建筑面積23萬平方米,設有經管學院、智能電子學院(汽車服務學院)、現代模具學院、國際交流學院(旅游與健康學院)、電子商務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數字傳媒學院、明智學院、創業學院等9個二級學院與繼續教育學院,以及高職教育與區域研究中心、智能家電中心、模具工程中心、大數據研究所等4個獨立科研機構,共有28個專業,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成教學生8000余人。現有教職員工639人,專任教師396人(具有“雙師素質”占78%),其中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67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280余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錄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研究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注: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應聘人員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的,憑推薦表和學生證,且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應聘人員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報考時也可憑國境外院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至誠樓111會議室(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公交357、507、506、622、820、22路公交車聯豐立交橋站下車)。
聯系人:支老師;聯系電話:0574-87422025
3、報名辦法
(1)應聘人員填寫《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也可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載或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zjbti.net.cn/)的“通知公告” 欄目下的“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上下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的可憑推薦表和學生證、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可憑國境外院校學籍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和養老保險交費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報名后將與報名表中照片一致的電子版照片(JPG格式,像素250*350,分辨率300dpi)以“身份證+報考崗位+姓名”命名發送E-mail至rsczp@zjbti.net.cn郵箱。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郵件發送后請電話確認。
(2)根據往年招聘情況,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認定本次招聘的影視動畫專任教師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考崗位數比例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
(3)每人限報1個崗位。
4、資格審查
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人力資源部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名單于2017年11月1日在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的“通知公告” 欄目公布。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由另行通知。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影視動畫、體育專任教師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講的方式進行,其他專任教師和專職研究人員崗位采取試講+面試的方式進行;骨干教師崗位采取直接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