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東區教育局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招79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7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 )、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東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scdongqu.gov.cn)、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市場網:(http://www.pzhdqrc.com)、攀枝花市東區基礎教育網:(http://dqjyj.scdongqu.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考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在編在職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5、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一)。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