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明光市明光街道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1人】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省情、計算機和寫作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3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7年10月23日下午至報名地點領準考證,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次日在明光街道先鋒網、明城?望公眾號等相關媒體上公布。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三)考察
1、考察組織。考察由明光街道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
2、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3、考察對象。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被考察人員。
(四)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報經明光街道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在明光街道先鋒網、明城?望公眾號等媒體公示3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聘用人員管理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鑒定合格的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內,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取消其錄用資格。聘用人員待遇:工資為2300元/月(含崗位補貼、五險一金個人繳費部分)。具體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規定,參照明人社發〔2014〕228號文件執行。
七、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間,在發出考試及其他通知的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2.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空缺崗位,順延聘用下一名人員。
3.從事招聘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實行回避。對應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明光市人社局會同明光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明光街道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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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政府明光街道辦事處
2017年10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