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織金縣直事業單位考調公告【招103人】
為進一步優化縣直單位的人員結構,緩解縣城有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足的問題,結合各考調單位的工作需要和編制實際情況,根據《中共織金縣委關于印發<織金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調配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織委【2012】92號)文件精神,經縣干部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面向全縣鄉鎮、街道考調工作人員103人,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簡稱《考調方案》)。
一、考調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考調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采取考試、面試(試教)、考察政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調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布考調方案、報名、考試、面試(試教)、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職位及人數
見《織金縣2017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三、考調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
織金縣鄉鎮(街道)在編在崗的國家正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2.報考人員須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以人社部門行文時間為準),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報考小學(含特殊教育)教師須具有職位表要求的學歷和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學科嚴格以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為準(持高中教師資格證在小學、初中任教的,按照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可報考思源實驗初中教師)。報考醫師的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報考護士的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護士執業證書。
4.教育系統、衛計系統(報考校醫職位的除外)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系統外的考調。
5.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7年10月16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樂于奉獻。
8.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9.具備擬報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2.縣直中小學教師(織金七中、織金八中除外);
3.違紀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4.未接轉的特崗教師;
5.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情形。
四、報名
(一)公開發布考調信息
縣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網上公開發布考調信息。發布信息時間為2017年10月19日。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3.報名地點: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七樓會議室。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
1.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護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打印的《報名信息表》(附件2);
4.職位所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
6.具有初級以上職稱人員報考的,考調到新單位后由新單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競聘。如考調到新單位后無相應崗位的,在考入單位只能按下一級空缺崗位競聘,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時需填寫《報考承諾書》(附件3),不填寫《報考承諾書》的,不予以報名。
7.報名時收取考試考務費100元/人。
(四)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考調方案》、《報名信息表》,下載后在《報名信息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不能對《報名信息表》格式作任何改動),用A4紙打印出《報名信息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類似考試。
本次考調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調單位具體負責。考調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對照《考調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
考調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考調單位或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擾亂公開考調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報名資格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并作嚴肅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考調工作的始終,在公開考調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考調方案要求的,在該環節立即取消其考調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