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崇州市招聘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員公告【招10人】
為進一步加強社保基金的監管力度,推動公眾成為社會保險監督工作的重要力量,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根據《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員隊伍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7〕173號)精神,遵循自愿和廣泛參與的原則,現將崇州市公開選聘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
我市擬向社會公開選聘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員10名。
二、選聘范圍
按照自愿和廣泛參與的基本要求,根據工作需要,從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團體、新聞機構、用人單位等相關組織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等社會保險參保人員中選聘。
三、選聘條件
(一)熱心支持社會保險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社會公德和責任意識,熱愛公益事業,有較強的民主監督意識和志愿奉獻精神。
(二)具有基本的社會保險知識、較強的政策法規水平、良好的問題分析和溝通表達能力。
(三)具有本市戶籍,且身體健康,具備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工作的身體條件,能夠投入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社會保險監督工作。
(四)原則上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在選聘范圍內的行業或單位從事會計、審計、醫療、藥品、法律、新聞、社會保險等工作之一,具備相關崗位專業知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遵紀守法,公正廉潔,誠實守信,能夠秉公辦事。
四、選聘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單位推薦或個人自薦等形式到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申報。《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員推薦表》下載地址: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
(二)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本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確定選聘人員名單。
(三)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向社會監督員頒發聘書。聘書有效期為3年。聘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及所在單位同意,可續聘。未續聘者自行解聘。
五、社會監督員的權力和義務
(一)宣傳政策法規。主動向所在單位和周圍群眾宣傳社會保險政策法規,以身作則,帶動群眾自覺遵守。
(二)收集社情民意。及時將群眾關注的社會保險熱點問題向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或同級社保經辦機構反映,提出工作建議。
(三)舉報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監督)機構反映舉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參保繳費,參保單位、參保人員、醫療服務機構或社會保險工作人員套取或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等行為。
(四)參與檢查評價。具備一定專業技能的社會監督員,可按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監督檢查工作安排,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現場監督、專項檢查或相關工作評估,也可向當地社保基金監督部門主動提出參與現場監督檢查。
(五)獲取相關信息。根據監督工作需要,社會監督員可向社保基金監督部門提出需求,了解社保基金運行情況。社保基金監督部門可通過召開社會監督員座談會、邀請社會監督員參加工作分析會議、為社會監督員提供工作簡報等形式,主動通報基金運行情況。
(六)完成人力資源社會行政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公告時間
該公告有效期為10月23日—11月3日。
七、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華、鄧珊珊、閭雨
聯系電話:(028)82214703
原標題: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公開選聘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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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