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蘆淞區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人】
(五)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選調)崗位要求對應聘(選調)者進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地點在報名點現場,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在現場報名點進行資格初審;
2.報考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成績和聘用(選調)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3.報考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考方概不負責。
六、考試
1.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專技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和基本公共衛生知識(A卷),管理崗位筆試內容為文字綜合能力等(B卷)。筆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網站和準考證等正式通知為準。
招聘(選調)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的比例確定。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株洲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招聘(選調)計劃。如果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取消計劃的,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3.面試
根據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綜合成績合成
專技崗位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管理崗位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區監察、編辦、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各崗位以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綜合成績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大小排名。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選調)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選調)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應聘(選調)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選調)人選,擬聘用(選調)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蘆淞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選調)人員有反映的,由區衛計局負責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監察局和人社部門審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聘用(選調)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等相關手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單位至少服務5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1.咨詢電話:
株洲市蘆淞區衛計局 0731-28580643
2.監督電話:
株洲市蘆淞區監察局 0731-28580628
株洲市蘆淞區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公開招聘(選調)政策由株洲市蘆淞區衛計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原標題:株洲市蘆淞區衛計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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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株洲市蘆淞區衛計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條件表.xls
2017株洲市蘆淞區衛計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株洲市蘆淞區衛計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選調)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10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