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荔浦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4人】
根據《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3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市人社發〔2012〕80號)及《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新機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等文件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荔浦縣2017年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全縣13個鄉鎮衛生院共24個職位計劃招聘2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荔浦縣2017年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7年9月30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報考護理專業技術崗位的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報考。
二、招聘程序
荔浦縣2017年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環節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荔浦縣2017年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開展的方式進行。
本公告發布時間: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2日
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 11月3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四樓人事監察股(荔城鎮濱江南岸2-2號)。
聯系電話:0773-7213297。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填寫《荔浦縣2017年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貼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畢業證、資格證、執業證、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蓋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由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荔浦縣2017年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考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確定開考比例
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方可開考。對報考職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確因需要補缺的職位,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及荔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報荔浦縣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核準決定是否開考。申請調整開考比例時間為2017年11月12日前。對于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職位,由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選擇其他職位進行報考。
(四)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請于11月13日- 14日到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監察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一)科目和內容
荔浦縣2017年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設置筆試環節,應聘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報考人員,均要參加公共科目的筆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為客觀性試題,科目分值滿分為100分,筆試以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考試期間報考人員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或公開招聘人員的能力測試。
(二)公共科目筆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7年 11 月25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地點
詳見《筆試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查詢筆試成績時間:2017年11月29日起。
查詢地點: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一樓公示欄。
五、加分
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給予加分,分值為3分。加分分值計入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
六、面試
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及資格審查
面試入圍人選分兩批產生,一并參加面試。
1.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及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由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列,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第一批面試人選(經同意筆試開考比例不足1:3的職位除外)。筆試成績必須達到40分方可進入面試程序。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招聘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實施機關通過規定網站發布資格審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面試公告發布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合格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報考人員3個工作日內應提供由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
2.第二批職位報名及資格審查
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確定后,如有空缺職位,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將職位的空缺計劃重新發布,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但未進入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的報考人員可以進行第二次報名(以下簡稱“二次報名”)。
“二次報名”報名期間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根據崗位要求招錄機關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名單公布和遞補等規則與第一批做法相同。
(二)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上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發布公共面試公告的時間:2017年12月7日以前。
(三)領取面試準考證
確定為進入面試的考生,請到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監察股領取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形式、時間、地點
面試的形式為公共面試,公共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
試時需憑面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入場,兩證缺一不可。
公共面試時間、公共面試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五)面試的組織管理
面試工作由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會同荔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制定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報考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按抽簽序號進入考場面試,考官逐一獨立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職位個人報名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六)發布面試成績
每個職位面試結束后按有關規定即時發布成績,并于當天在考場發布所有報考人員當天的面試實考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荔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將考生的面試成績送荔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后,報荔浦縣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及時予以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核程序。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