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黔東南州榕江縣赴桂林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招46人】
為進一步創新引才方式,引才效果,為我州大數據、大健康、大扶貧等重點產業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據州人民政府十四屆18次常務會議精神和我縣事業單位的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2018年決定公開引進人才46名,為做好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引進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由中共榕江縣委組織部、榕江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籌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才崗位
詳情見附件。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及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職位有年齡限制(詳見附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含參加2017年度計劃已簽約的);
5.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及辭職未滿6個月的(計算時間截止當前報名時止);
6.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引進程序
此次引才活動按發布信息、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專家評審面試(面談、專業測評)、研究審定、體檢、政審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ongjiang.gov.cn/)發布引進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0月28日9:00至14:00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桂林旅游學院室內訓練館 。
對應聘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由用人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報名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評審。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評審階段。報考者應在上述時間和地點,根據所報崗位要求提交《黔東南州2018年赴外引才活動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學歷(學位)(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資格證書、身份證件、專業業績等材料原件進行審查(同時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如在引進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組織專家評審
評審采取面試(面談、專業測評)(以下簡稱“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對參加評審人員提供的主要業績(成果、專利、論文、獎勵)及其他相關材料是否真實進行現場審查,考察其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引才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評審面試問題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專業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確定。參與面試的報考者,其面試成績達70分及以上者,方能進入后續環節。
現場未能開展評審面試的職位,先組織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確定。
(三)研究審定
本次引才現場面試工作結束后,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匯總、審核擬引進人選有關情況,提交本次引才評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經審定的擬引進人選與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簽訂引才協議。
協議簽訂后,無正當理由且拒不參加后續環節或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除履行違約責任外,還將列為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各類招聘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