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湖南長沙仲裁委員會招聘公告【招4人】
長沙仲裁委員會是長沙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依法組建的,以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調解等多元化解決爭議服務為宗旨的常設仲裁機構。其職責是依法仲裁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為建設專業化的仲裁工作人員隊伍,服務質效,根據工作需要,長沙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秘書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崗位職責
1.招聘崗位及人數
仲裁秘書,4名。
2.崗位職責
組織、推動和管理仲裁程序,協助仲裁庭處理案件,作出各類仲裁文書;記錄仲裁庭審過程和裝訂仲裁案卷;外出辦案、仲裁文書送達;宣傳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優良,作風扎實,為人誠信;
2.熱愛仲裁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不宜就業的傳染性疾病;
4.年齡在三十周歲(1987年10月11日后出生的,含10月11日)以下,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2周歲(1985年10月11日后出的,含10月11日)以下;
5.全日制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6.具有在法院、仲裁機構、律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兩年及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7.熟悉Office等辦公軟件,打字記錄速度快;
8.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寫作能力、社會活動能力,執行力強;
四、招聘程序
流程:公開發布招聘信息-網上登記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1.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報名采取網上登記報名的方式,考生需下載填寫《長沙仲裁委員會應聘人員登記表》,并將填寫好的登記表電子版、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具有兩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掃描后發送至郵箱:cac_xueyingfeng@163.com。發送郵件時請將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仲裁秘書招聘報名”標題。
(2)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1月1日。
(3)資格初審合格后,本會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至本會(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號順天國際財富中心20樓)2007辦公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應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到本會進行現場審核。
(4)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發放筆試準考證,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2.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為仲裁法、民事訴訟法、民法總則、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公司法等及相關司法解釋。
計算機操作測試:對文字錄入速度進行實測,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問答方式進行,考察個人儀表、知識儲備、應變能力、工作經驗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3.公布合格人員名單
本會根據考生的筆試、機試和面試成績核算綜合成績(筆試、機試和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比例分別為5:1:4),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合格人員名單。
4.體檢和考察
考試合格者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對被取消的名額,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結束后,本會將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時,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
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本會將在長沙仲裁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如有異議,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6.簽訂聘用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通知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入職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限與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限為一年,期滿按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正式聘用后月薪5000元(含五險一金),按國家規定辦理社會保險,享受法定休假。
六、特別聲明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機試、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放棄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予以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七、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長沙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綜合一處
聯系人:薛女士
聯系電話:0731-89872747,15308481128
原標題:長沙仲裁委員會2017年10月招聘4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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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仲裁委員會
2017年10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