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招9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從事高等職業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評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是國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浙江省五所重點建設高職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建設院校,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議常務副會長和秘書處單位,商務部中國職業技術教育援外培訓基地,教育部高職高專現代教育技術師資培訓基地等。地處由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大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及北侖港區組成的寧波北侖新區,下設8個二級學院,形成與浙江省和寧波市主導和優勢產業高度匹配的智能裝備制造類、應用化工類、電子信息類、港口物流電商類等6個專業群、33個專業,打造了一批優勢專業和特色專業,機電()學院是寧波市特色學院。現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學生和各類培訓人員16000多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及優惠政策
備注:學歷學位、中共正式黨員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7年11月8日9:00—11月9日16:00
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2017年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未按字段要求填寫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11月13日—11月15日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3.繳費確認
時間:2017年11月16日9:00-11月17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網上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直接面試的崗位不需要交費。
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7號)。
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4.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