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文山州委政法委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選調公告【招2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同意,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人崗相適、利于工作原則。
二、選調崗位、人數及范圍
(一)崗位及人數:中心主任(七級職員)1名,九級職員1名。
(二)選調范圍:面向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入選后,需在辦理調動時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公開選調人員的工資待遇按崗位設置的事業工資待遇)。
三、選調人員條件
(一)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強,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中心主任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九級職員年齡為35周歲以下。年齡要求按周歲計算,精確到日,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稱職)及以上。
5.身體健康,能正常開展工作。
6.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寫作能力。
7.中心主任崗位:現任鄉科級正職或事業單位七級職員,現任鄉科級副職或事業單位八級職員工作滿2年,或者曾在專業技術八級以上崗位工作,或者在專業技術九級崗位工作滿1年,或者在專業技術十級以上崗位工作滿2年;
8.九級職員崗位:行政機關科員或事業單位九級職員,現聘事業單位十級職員滿3年,或者曾在專業技術十二級以上崗位工作,或者在專業技術十三級崗位工作滿3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的。
3.新錄用(聘)在鄉鎮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不滿5年,州、縣服務年限不滿3年的;
4.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宜參加選調情形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州委政法委組織,具體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以及報名資料的收集。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 2017 年 10 月 27 日 至 11 月 7 日 (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州委政法委D227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集中報名的方式。報名期間,一并開展資格審查工作。
(二)報名所需資料
報名人員需持以下證件及資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個人信息采集表》。
3.縣(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或主管單位簽署“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并蓋章的事業人員聘用合同及職稱審批表復印件一份。身份為公務員的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干部任免表復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張。
5.2014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三)崗位選擇
參加報名人員根據選調條件進行報名,均為管理(文秘)崗。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資格審查結果公示
州委政法委匯總資格審查情況,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審定后,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 在文山政務網、云嶺先鋒網文山頻道、文山人社網、文山長安網公示資格審查結果。
(五)準考證
準考證由州委政法委統一印制。考試前一天,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到所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公開選調考試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組成,每項成績總分均為100分,占比為5:3:2,綜合成績為各項成績乘以占比之和。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若其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5人,該崗位則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