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文山州委政法委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人員公告【招2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同意,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人崗相適、利于工作原則。
二、選調崗位、人數及范圍
(一)崗位及人數:中心主任(七級職員)1名,九級職員1名。
(二)選調范圍:面向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入選后,需在辦理調動時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公開選調人員的工資待遇按崗位設置的事業工資待遇)。
三、選調人員條件
(一)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強,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中心主任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九級職員年齡為35周歲以下。年齡要求按周歲計算,精確到日,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稱職)及以上。
5.身體健康,能正常開展工作。
6.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寫作能力。
7.中心主任崗位:現任鄉科級正職或事業單位七級職員,現任鄉科級副職或事業單位八級職員工作滿2年,或者曾在專業技術八級以上崗位工作,或者在專業技術九級崗位工作滿1年,或者在專業技術十級以上崗位工作滿2年;
8.九級職員崗位:行政機關科員或事業單位九級職員,現聘事業單位十級職員滿3年,或者曾在專業技術十二級以上崗位工作,或者在專業技術十三級崗位工作滿3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的。
3.新錄用(聘)在鄉鎮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不滿5年,州、縣服務年限不滿3年的;
4.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宜參加選調情形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州委政法委組織,具體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以及報名資料的收集。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 2017 年 10 月 27 日 至 11 月 7 日 (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州委政法委D227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集中報名的方式。報名期間,一并開展資格審查工作。
(二)報名所需資料
報名人員需持以下證件及資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個人信息采集表》。
3.縣(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或主管單位簽署“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并蓋章的事業人員聘用合同及職稱審批表復印件一份。身份為公務員的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干部任免表復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張。
5.2014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三)崗位選擇
參加報名人員根據選調條件進行報名,均為管理(文秘)崗。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資格審查結果公示
州委政法委匯總資格審查情況,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審定后,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 在文山政務網、云嶺先鋒網文山頻道、文山人社網、文山長安網公示資格審查結果。
(五)準考證
準考證由州委政法委統一印制。考試前一天,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到所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公開選調考試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組成,每項成績總分均為100分,占比為5:3:2,綜合成績為各項成績乘以占比之和。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若其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5人,該崗位則放棄。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由州委政法委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黨紀法規水平、文字寫作和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 2017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六)8:30—12:00。考試地點設在文山市,考場地點另行通知。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報名人員可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 起登錄文山政務網、云嶺先鋒網文山頻道、文山人社網、文山長安網查看筆試成績。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選調崗位從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由州委政法委負責組織,面試考官為5人,其中公開選調單位以外的考官占五分之二。公開選調單位以外的考官從全州公務員面試考官庫內隨機抽調。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于2017年11月下旬完成,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經歷業績評價
面試結束后,對參加面試人員開展經歷業績評價。
經歷業績評價由州委政法委負責組織。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參加選調人員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受表彰(表揚)獎勵情況、崗位匹配程度等,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員提交經歷業績評價需要的相關資料復印件,配合做好經歷業績評價工作。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成績之和,從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人選。如遇綜合成績相同,則取經歷業績評價分數高者進入。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州委政法委負責組織。考察主要對被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了解,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體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標準組織實施。
考察和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和崗位要求,召開委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選,按干管權限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審批后分別在文山政務網、云嶺先鋒網文山頻道、文山人社網、文山長安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八、紀律與要求
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文山政務網、云嶺先鋒網文山頻道、文山人社網、文山長安網查詢選調工作相關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查閱網站信息或聯系方式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視情況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的編制限額和崗位要求進行的;
(二)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的;
(三)擅自變更公開選調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公開選調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泄露試題和其他公開選調信息的;
(二)偽造考試成績或者其他有關資料的;
(三)協助參加考試人員作弊的;
(四)違反考察紀律的;
(五)因工作失職,影響公開選調工作正常進行的;
(六)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報名參加選調的人員如有隱瞞、欺騙行為,偽造、涂改證件等舞弊行為或違反其他公開選調紀律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和所有考試成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政治部:2129918、2617718、2127084。
原標題: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關于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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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公開選調鐵路護路協調中心工作人員個人信息采集表.doc
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
2017 年 10 月 27 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