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東棗莊市山亭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51人】
2014年山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我區實際,按照《棗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室字[2007]32號)有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批準,現將2014年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51人,其中綜合類33人、教師類70人、衛生類48人。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本次綜合類和教師類崗位招聘范圍和對象限山亭區生源,碩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在我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衛生類崗位不限生源地。山亭區生源系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①考生高考前學籍在我區中學的(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4年6月29日前具有山亭區常住戶口的[須有明確父子(女)、母子(女)、夫妻關系的證明材料],或本人2014年6月29日前具有山亭區常住戶口的(如因高考戶口遷移未落戶的須出具當地派出所遷移證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戶口暫未遷入我區,但在我區機關企事業單位有正式工作關系的(在企業工作的須有正式招工合同、社會保險金繳納手冊)。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9年6月29日至1996年6月29日期間出生)之間;碩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1974年6月29日之后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限制;
4、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要求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需具備5年以上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4年6月29日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6月29日9:00— 7月1日17:00。
查詢時間:2014年6月30日9:00— 7月2日17:00。
報名網址:strsj.shanting.gov.cn(山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電子證件照片(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勿著制式服裝等)。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應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果招聘單位在1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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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