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阿壩州直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招聘公告【招51人】
根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州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州直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選聘。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且于2017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崗位要求學歷畢業證書的人員及其他人員。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不得報考。試用期滿,最低服務年限滿的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國有企業人員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報考。
(二)招聘范圍。所有崗位面向全州招聘,詳見《阿壩州2017年公開招聘州直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需具備2014年10月28 日之前至今的阿壩州內戶籍(本州生源因升學將戶口遷出,畢業后由就讀遷回本縣、市的,以入學前戶籍為準)。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和行為良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35周歲(1982年11月6日—1999年11月10日期間出生),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知識、技能和資格等條件(具體崗位詳見《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此次新招聘人員均納入機構編制部門管理。州直事業單位招聘51名工勤人員,具體崗位詳見《崗位需求信息表》。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
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州人力資源社會局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和指導。
資格審查由州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及公示、審批、派遣等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報名網站
報名網站入口(http://bm.e21cn.com)。請有意報名的考生提前注冊,并保管好用戶名和密碼,以確保順利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24:00。
(三)報名程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阿壩州2017年公開招聘州直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所學專業必須完全按照畢業證書上登記的專業如實填寫。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方可重新選擇崗位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無論在任何環節,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上傳照片。考生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時,必須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碼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在網絡報名后的二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
4.資格初審。州人力資源社會局會同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資格初審合格者請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