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建始縣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測試資格復審公告(第二次)
根據《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公開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精神、考生報名及網上審查結果,現公示測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示
(一)測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公開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測試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止。
公示期間,廣大考生和社會公眾對資格復審人員有異議的,請于11月3日前,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與就業促進股實名反映。反映的情況要詳實具體,以便調查核實。
二、資格復審組織方式
根據公開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規定,將對取得測試資格的人員集中進行資格復審。測試資格復審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和縣衛計局集中組織。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11月7日-8日(星期二、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與就業促進股(縣人社局辦公樓四樓)。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資格復審,需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交驗下列資料原件,并交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報名表(報名網站打印)、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兩張。
2、對報考崗位有資格(職稱、執業、職業)證書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要提供相關證件。
3、對報考崗位有戶籍限制的要提供戶口薄等相關證件。
4、憑境外學歷報名的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在冊在編人員報考的,需持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四、資格復審的相關事項
(一)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報考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測試資格。
(二)經復審符合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的,屆時參加測試。經復審不符合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測試資格。
五、測試時間、地點、內容另行通知(祥見建始縣人社局網站)
六、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網上報名審查合格人員按自動放棄處理。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恩施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恩施州人社發[2012]156號)處理。
聯系電話:0718-3223557
原標題:建始縣2017年第二次公開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測試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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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縣第二次公開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測試資格復審名單.xls
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0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