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廣西崇左憑祥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27人】
四、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日期后五天內,各聘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依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條件的,聘用單位通知報名人員進入面試(面談);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向報名人員說明理由。
五、面試
1、面試的組織
面試分兩類進行。工勤崗位采用面談方式,由聘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其他崗位面試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由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1)面試評委會由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招聘單位聯合組織人員組成;
(2)面試試題:由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命題機構或人員命題;
(3)面試實行驗證制度。面試人員按本《簡章》規定攜帶全部應聘材料原件,經招聘單位驗證無誤后方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憑祥市人才庫。
六、候選人的確定
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聘用候選人,并進入憑祥市人才庫。
七、試用
1、試用人員的確定。聘用單位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參加面試后進入我市人才庫的候選人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選定該崗位1-2名候選人作為試用人員。
2、試用時間。試用時間為1個月,試用期滿,聘用單位即進行考評,作出考評等次,按考評等次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選,并與落聘人員解除試用關系。
3、試用期滿,試用人員都落聘的,聘用單位可再從面試后該崗位進入我市人才庫的候選人中,從面試到低分選定該崗位試用人員。
八、體檢
(一)聘用單位負責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
(二)試用期結束后兩個星期內進行體檢。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聘用單位可再從該崗位進入憑祥市人才庫的其他候選人中,由面試到低分選定試用人員。
(三)聘用單位和擬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體檢和復檢由聘用單位在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院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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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